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不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现就编报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的范围及原则
(一)范围:凡拟在2024年使用集团预算资金(含纵向科研项目资金)配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都必须按要求编报资产配置预算。其中:固定资产指房屋及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含车辆)、单价在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等六大类;无形资产指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等。
(二)原则
1.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难以通过租赁等购买服务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成本过高。
2.国有资产配置可以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配置。对于资产使用效率低、开放共享效果差的单位,学校将减少或停止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职责划分
各职能部门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校本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汇总和审核工作,具体职责划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职能部门 |
责任范围 |
1 |
财务处 |
确定各类预算的经费额度、预算数据的校核、确保资产预算与经费预算二者统一 |
2 |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
行政办公类设备费 |
3 |
后勤保障服务部 |
大型修缮工程、教室、员工公寓、食堂及其他后勤工作等后勤保障支出类 |
4 |
信息技术中心 |
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类 |
5 |
教务处 |
本科教学事业发展类 |
6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教学事业发展类 |
7 |
发展规划与团队建设办公室 |
团队建设类 |
8 |
人事处 |
人才专项类(原归口人事处管理的部分) |
9 |
科技发展研究院 |
自科科研平台建设类、人才专项类、自科纵向科研课题类 |
10 |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 |
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类、人才专项类、社科纵向科研课题类 |
11 |
创新创业学院 |
创新创业建设类 |
12 |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及大型修缮等工程类 |
13 |
图书馆 |
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类 |
14 |
集团 |
人才配套平台经费、校外专项 |
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论证要求
各单位须全口径一次性编报2024年拟新增资产,精准归类资产品目,具体详见《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附件1)。
(一)总体要求
1.为保证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在填写表格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表格中所有已设置公式和链接请勿改动。其中,单项资产“单价”精确2位小数,“新增总金额”由公式自动生成。
2.如果新增资产配置项目涉及实验室改造与设备处置内容,必须提交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对相关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意见。
3.教室新配置课桌椅应确保一定比例能够自由搬动,具体比例由教务处确定。
公司统一将摄像机、照相机、微波炉、电磁炉、打印机、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咖啡机、消毒柜、冰箱(柜)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这类资产即使单价不足1000元也要编报。
演出服装列入固定资产;保卫处等单位工作制服等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设备维修购买零部件,不需要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4.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数量与单价)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附件2)的规定,禁止配置高端、豪华行政办公相关资产。
集团提倡配置现代、简约、耐用的办公家具;原则上不得配置沙发、大班台等家具,特殊情况下需要配置的,申购单位须提交专题报告逐级审批,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纳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5.省财政厅严格控制高端、豪华、娱乐性或兼具娱乐性资产的采购,请勿申报平板电脑、高档咖啡机、娱乐性资产、苹果品牌电脑等类似资产。
6.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国家有明确强制报废标准的资产,必须按标准按规范报废处置。
7.拟购买单价达到20万元及以上且不到40万元的设备(软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同类设备(软件)的查重工作。如果校内已有同类设备,须针对该设备重复配置的必要性做出院级论证并提交《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单价2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3)。
(二)拟购置大型设备论证要求
拟购买单价达到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软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同类设备(软件)的查重工作,需组织专家进行大型设备校级论证并提交《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单价4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4)。论证专家组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且至少三分之一为非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及其直属附属单位的专家,论证报告上要有专家亲笔签名,不得以复印件、电子签名打印件替代。
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大型设备论证时,应邀请学校分析测试中心、发展规划与团队建设办公室、科技发展研究院、教务处、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负责人列席(或作为校内专家)论证会议。因新项目建设方或已有设备管理方做了虚假陈述或虚假论证导致设备购入后使用机时数严重不足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三)拟购置进口设备论证要求
拟购置进口设备的,项目建设单位需组织专家对目标资产进行论证并提交相关论证材料。进口设备论证各单位职责如下:
1.设备需求单位职责
负责组织进口产品论证并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同步报送)。具体格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5)。
公司组织进口设备论证注意事项:论证专家组应当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最正规英国365网站教职工并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并且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请各单位在组织论证时提醒专家不得出具不实的论证意见,省财政厅将对进口设备采购各环节的违规违纪行为做追责处理。
2.各归口部门职责:汇总各单位的进口产品需求及院级论证资料,严格按财政厅文件要求审查,提交符合文件规范要求的论证资料给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3.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职责: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收到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相应归口部门限期整改。
(四)拟购置两用资产审批要求
“两用资产”是指既可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公用同时又可用于私人、家庭生活等民用性强的设备、家具等资产。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微波炉、电磁炉、咖啡机、沙发等。“两用资产”的配置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经济实用,与单位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不含来自校外的科研项目经费)配置“两用资产”的,需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中完成《最正规英国365网站“两用资产”配置申报表》的审批、备案工作。实际申购、入账报销时,须提交通过审批的申报表,否则不能申购、报销入账。
(五)拟购置车辆按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流程及时限要求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是学校预算的组成部分,请校属各单位按照预算额度,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和实际需求,做好2024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调研、论证工作。具体编报流程如下:
(一)基础工作
1.学校机关各部门的基本行政办公设备设施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编报,各部门须提交一份需求计划至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管理科,由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根据明年经费预算情况统筹安排。
2.机关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新增资产,一律按项目管理、单独申报。各职能部门以上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作为控制额度组织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为提高效率,各职能部门可以先做项目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
3.各学院在按财务处确定的2024年本院公用经费中用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额度内编报本院公用经费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4.各学院按照学校发展规划与团队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发展研究院等部门核定的经费额度编报专项建设项目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5.各学院组织有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老师编报纵向科研经费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横向科研项目无需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特别说明:仅限使用国家、省、市纵向科研项目资金(含源头项目为纵向项目资金的协作研究或分包子项目)配置新增资产的,根据预算,按“其他仪器仪表”(国标代码:2409900)填报预估数量、资金总额。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报以后,2024年可以在申报的额度范围内,用纵向科研经费采购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类资产(未实际采购的,不扣减经费);但不编报计划的项目人不得采购。
本年度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的老师,请预见性地编报一定额度的计划,避免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后因无资产预算而无法采购的情况发生。
6.请学校各直属单位在与财务处协商确定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额度内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
各单位根据需求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进行相关论证工作后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报送内容:附件1,根据资产情况可能涉及附件3、4、5。
报送形式:以各职能部门要求为准。
(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
1.各职能部门初审(5月20日以前)
各职能部门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编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提交至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报送内容:附件1,根据资产情况可能涉及附件3、4、5。
报送形式:所有材料均需以纸质、电子形式报送。
2.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审核(5月25日以前)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后提交至财务处。
3.财务处复核(6月1日以前)
财务处根据预算复核各类项目预算,同时反馈至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4.设备与资产管理处上报(6月5日以前)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预算编报工作。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2号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未按要求编报资产配置预算的,财政部门不予批复。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配置或实施政府采购”、“对于未按规定报批、擅自购置资产的,单位财务人员不得办理购置资产的资金拨付手续”。
2.重要提醒:为确保部门预算资产配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要求申报2024年全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除年度中间省财政追加下达专项资金外,不得追加、修改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此次申报后,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将不再进行2024年年初预算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调剂审批。
3.各单位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反馈。
设备处联系人:沈松、冯伟 办公电话:6392664
地址:行政楼308
财务处联系人:郭锐、范利静 办公电话:6392205
地址:行政楼215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
3.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单价2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4.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单价4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