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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项目系列讲座张洪明:术语的界定—兼论节奏、节律、旋律、韵律之异同

信息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3-12-07

本网讯(通讯员 胡晓菲/文 吴志勇/图)12月5日下午,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及最正规英国365网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办的“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项目系列讲座之四在三峡智库报告厅如期举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终身荣休教授、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张洪明应邀作了题为《术语的界定—兼论节奏、节律、旋律、韵律之异同》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杨作玲副教授主持,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报告会上,张洪明教授认为,讨论术语问题需要先定义,没有定义,没有共同认可的起码标准,讨论就成了争论,只是争输赢而非求真相。不同的语言单位可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有时也需要“泾渭分明”。目前学术界将节奏、节律、旋律、韵律混为一谈,张教授结合具体案例,澄清关于节奏、节律、旋律、韵律等概念的混乱理解,讨论与术语界定相关的问题。

首先,张洪明教授通过分析学术界流行看法,辨析节奏和节律这两个概念。前代学者将节奏与节律相混,误认为节律就是节奏。张教授指出,节奏与节律不同。节奏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活动中一种与韵律结伴而行的有规律的变化,用反复、对应等形式把各种变化因素加以组织,构成前后连贯的有序整体。语言学意义上的节奏,是由语音、词法、句法、语言单位等语言学性质所决定。节律也用于语言学,但最初源自诗学。根据有无声律要求,诗歌可分为格律诗和非格律诗两大类。其中,格律诗是一种人为制作的、预设的、有节律的模板。其次,关于旋律,张教授认为它是与音乐学相关的一个概念。结合具体例子,张教授分析赵元任《新诗歌集》关于字调和曲调的观点,指出字调和曲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进一步阐述有关旋律的概念。再次,张教授认为,韵律也是一种音乐学术语。与语言学相关的有两个概念,一是语音学概念上的韵律,涉及韵律成分;二是音系学概念上的韵律,涉及韵律结构。最后,在诗歌方面,张教授强调区分自由诗和格律诗的不同,区分节奏、节律和韵律的不同,区分语言学单位和诗律学单位的不同,进一步辨析节奏、节律、旋律、韵律四个术语的差异。

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张洪明教授博通古今、融会贯通的讲解,令与会师生深受启发。讲座结束后,在交流讨论环节,张洪明教授就参会员工提出的区分打油诗和格律诗及诗歌学习资料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详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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