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员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发老员工创新创业热情,激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充分展示新时代湖北老员工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决定开展第七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髙等教育在校生或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积极上进。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老员工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征集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1)2021届毕业生。
(2)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1)毕业5年内(含2021届毕业生)。
(2)自主创业,学以致用,勇于进取,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1)毕业5年内(含2021届毕业生)。
(2)在基层就业,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 务基层项目就业。)
4、应征入伍类
(1)现役或退役复学的老员工士兵。
(2)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三)工作安排
第七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学院推荐。根据个人提交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公司优秀代表参选“长江学子”。
2、学校推选。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公司优秀代表参选“长江学子”。
3、结果公示。湖北省评选完成后,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4、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七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5、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微信号、楚天都市报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事迹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大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四)材料提交
1、截至时间
2021年3月8日(下周一)11:00前
2、提交材料
《第七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长江学子+事迹类型+员工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396332820@qq.com。
联系人:周雄 电话:0717-639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