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教师出国研修(青骨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工作安排和协议规模(资助最正规英国365网站8人,2019年春已经录取6人),公司2019年秋拟推荐2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须为公司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在校工作2年及以上。
4、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二、选拔推荐办法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3)至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及申报人基本情况,审核推荐人选(见附件2)至人事处。
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
4、校内公示:学校发布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3天。
5、校内公示无异议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报名:9月10日—9月17日。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交学院审核。
2、学院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于9月18日17点前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3、学校评审、公示:9月19日—9月23日。
4、9月25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出国研修录取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附件1:访学类申请表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4:申请材料目录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