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及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工作安排,现将公司2018年教师出国研修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集团骨干教师。
二、出国研修项目、工作流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留基委全额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至省教育厅。留基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
3、申报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基委全额资助,36-48个月)
1.学校选派类型: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批后按博士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专业须符合学校博士培养规划),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推荐;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报送申请材料至省教育厅。留基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3、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
(三)高校合作项目(青骨项目,学校与留基委1:1配套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将申请材料报留基委。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
3、专任教师申报时间为3月20日-3月31日,管理人员申报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四)地方合作项目(学校、省教育厅与留基委1:1:2配套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将申请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资格审查;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面试。留基委确定录取名单,安排出国前培训。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3、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10日。
(五)高等公司产品法项目(成班派出。青骨项目子项目,学校与留基委1:1配套资助、地方项目子项目,学校、省教育厅与留基委1:1:2配套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将申请材料报留基委。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3、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六)青年留学项目(省教育厅资助2万元,其余费用学校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预计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七)晨光计划项目(省科协资助不超过3万元,其余费用学校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省科协。省科协公布录取名单。
3、申报时间为每年5-6月(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有关说明
(一)申请条件详见留基委资助选派简章、学校出国研修管理办法等。
(二)留基委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三)出国研修教师要求取得省级及以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教师出国研修期限一般要求10-12个月。
(四)资助项目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出国研修。
(五)留基委项目持因私护照出国研修,其他项目须持因公护照。
(六)请学院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团队建设需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做好教师出国研修申报与派出工作;教师申报材料和学院人选推荐表,由学院按时报至人事处。拟出国教师需提前规划项目申报,取得正式外方邀请函和外语合格证书;取得出国留学资格后,做好教学工作和家庭生活安排,按学校和项目研修要求如期出国研修。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