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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6-12-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最正规英国365网站“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公司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集团骨干教师。

二、出国研修项目、工作流程及选派办法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留基委全额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1月5日前,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1月5-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至省教育厅。2-3月,留基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4月起,签订协议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3.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见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基委全额资助,36-48个月)

1.学校选派类型: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批后按博士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2.工作流程:3月20日前,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专业须符合学校博士培养规划),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3月20日-4月5日,学校推荐;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报送申请材料至省教育厅。4-5月,留基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6月起,签订协议派出(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3.选派办法、申请材料要求等:见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04。

(三)高校合作项目(青骨项目,学校与留基委1:1配套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4月5日前,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4月5-15日,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20日前,学校将申请材料报留基委。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名单。6月起,签订协议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3.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见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四)地方合作项目(学校、省教育厅与留基委1:1:2配套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4月之前,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4月1-10日,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5日前,学校将申请材料报省教育厅。5月-7月,省教育厅资格审查;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面试。8月,留基委确定录取名单,安排出国前培训。9月起,签订协议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

3.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见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五)留基委其他项目

申报与选派要求见2017年留基委资助选派简章(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六)青年留学项目(省教育厅资助2万元,其余费用学校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4月中旬前,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5月,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省教育厅。7月,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8月起,签订协议派出(预计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

3.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七)晨光计划项目(省科协资助不超过3万元,其余费用学校资助)

1.学校选派类型:访问学者。

2.工作流程:5月前,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学院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处。6月,学校审核材料,出具推荐意见,报省科协。8月,省科协公布录取名单。9月起,签订协议派出。

3.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有关说明

(一)申请条件详见留基委资助选派简章、学校出国研修管理办法等。

(二)留基委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三)学校原则上不支持教师学校公派(含自费)出国研修,出国研修教师要求取得省级及以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教师出国研修期限一般要求10-12个月。

(四)资助项目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出国研修。

(五)留基委项目持因私护照出国研修,其他项目须持因公护照。

(六)请学院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团队建设需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做好教师出国研修申报与派出工作;教师申报材料和学院人选推荐表,由学院按时报至人事处。拟出国教师需提前规划项目申报,取得正式外方邀请函和外语合格证书;取得出国留学资格后,做好教学工作和家庭生活安排,按学校和项目研修要求如期出国研修。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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