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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6-10-3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最正规英国365网站教职工体检管理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15号)文件精神,学校确定校医院、仁和医院以及经招标产生的宜昌邦康体检中心、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公司教职工体检单位,现将2016年度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对象:全体教职工(含校属合同工)、校属劳务派遣合同工、离退休人员。

2.体检时间: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15日,逾期费用自理。学校各单位(部门)具体体检时间安排根据自选体检单位统计情况,另行通知。

3.职工自选体检单位:

(1)每位教职工须仔细阅读上述5家体检单位的体检项目、注意事项等(附件2-6)(特别提示:中心医院今年不能提供体检专场服务,其他4家体检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提供专场体检服务),根据自身需要任选一家进行体检,一经选定本年度不得变更。教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安排的时间到自选体检单位进行体检。

(2)请各单位将职工选定的体检单位汇总表(纸质表盖章)于2016年11月3日下午5:00前交至社会保险科,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179793503@qq.com

4.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个人申请,经老干部处同意后,可自行在居住地医院体检中心(或体检科)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12月15日前)凭体检发票由老干部处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不得超过今年职工体检费标准(男:600元、女:800元)。

5.经学校批准在外地学习、借调工作的职工(不含停发工资人员),可自行在学习或借调工作所在地医院(不包括国外、境外医院)体检中心(或体检科)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12月15日前)凭体检发票由人事处按今年体检标准金额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6.体检费专款专用,当年使用,不发现金,不得用于体检以外的其他开支。未用完的,结余部分不发给个人,也不得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7.健康体检关乎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8.人事处联系人:何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393202。

人事处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教职工体检单位汇总表》

附件2:《校医院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附件3:《仁和医院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附件4:《宜昌邦康体检中心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附件5:《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附件6:《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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