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公告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发布。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9.html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8.html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5.html
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院系审核重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本校内,国社基金和教育部必须二选题);
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只能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一项。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报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一般项目申报:申请人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并在申报系统上传。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申请人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和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2023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本专项任务公司限报2项。申请人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报:申请人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并在申报系统上传。
以上申报均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月14日前,申报人撰写完成申报书,电子版交给社发院杜娅或朱德明,微信QQ均可;
4月15日上午10点,社发院在三峡智库G1215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形式审查,现场反馈修改意见;
4月19日前,申报人完成申报书修改,经社发院审核团队同意定稿后,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提交;
4月26日前,省教育厅完成省级审核,提交至教育部。
(每个部门都有既定截止时间,需严格遵守)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可以出现申请人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学院(部门)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审核,提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对下一年度该单位的申报数量作出限制。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