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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3-05-08

校属相关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发布,湖北省限额申报120项。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有关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公司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严格按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有关要求进行。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五、项目/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六、《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七、本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八、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审核重点)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十一、所有申报项目/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报送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2.《活页》一式3份;3.学院申报数据汇总表(盖章)。同时提交《申请书》、《活页》及学院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

(2)时间节点(每个部门都有既定截止时间,请严格遵守)

1.2023年5月12日11:00,公司受理纸质材料截止。

2.2023年5月13日-15日,公司审核材料并盖章,报送至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3.2023年5月16日-5月21日,省级审核遴选。

4.2023年5月22日-26日,省级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网址:“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官网(http://www.hbies.cn/)。

5.2023年5月23日-6月1日,网上集中申报。公示名单上的申请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网上集中申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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