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现对国家社科基金所有在研项目、2013年度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及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科学规划单列学科项目。
二、检查清理范围:
1.清理结题
2013年立项且未结项、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年度检查
2014—2017年度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年度检查内容:
项目所产出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步研究计划。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清理结题的项目需在2019年1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到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省哲学规划办将一律作撤项处理上报,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能申报任何省级以上课题)。
项目结题需提交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一式1份;
3.项目经费开支财务明细表一式1份;
4.最终成果5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及项目编号相关信息);
5.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纸质版1份;
7.材料报送清单纸质版1份;
8.审批书、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及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以上四项的电子版。
(二)年度检查项目需于2018年12月27日前提交材料到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
项目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成果附件(纸质材料1份);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配套电子版(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
五、相关鉴定结项审批书、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好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结题清理工作,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