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宜昌文化名家工作室
评建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为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文化人才,发挥高层次宣传文化领军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全市宣传文化人才整体素质,促进出精品、出人才,根据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宜昌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宜宣干〔2018〕24号),经研究,市委宣传部特开展首批宜昌文化名家工作室评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建数量及范围
宜昌首批文化名家工作室拟评建10家,主要涉及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非遗传承、新媒体与文化创意等重点门类。
二、申报条件
宜昌文化名家工作室由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首批工作室领衔人资格条件
工作室领衔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爱事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近年来一直活跃在创作研究一线,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场所,每年在宜昌工作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命名的荣誉称号或评选的权威奖项。
2.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评选的二等奖(银奖)以上权威奖项。
3.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暨文化名家,湖北文化名家,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宜昌市管以上优秀专家,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省内外知名度较高、社会公认度高的民间文艺人才。
5.为我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紧缺人才。
(二)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
2.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强的研究创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推荐办法
工作室领衔人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文化人才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行业主管隶属关系,报市直宣传战线各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其中,社科理论类文化名家领衔人由市社科联推荐申报,不超过2名;新闻出版类文化名家领衔人由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宜昌三峡广电总台分别推荐申报,各不超过2名;文学艺术类文化名家领衔人由市文联负责组织下属各文艺家协会推荐申报,其中,文学创作类推荐申报不超过4名,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影视创作类推荐各不超过2名;广播影视、非遗传承、新媒体与文化创意类文化名家领衔人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荐申报,各不超过2名。
市直宣传文化战线各部门在推荐申报时,要重点对推荐人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遵纪守法、学风艺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应由市直宣传战线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市委宣传部。
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报告;2.宜昌市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表;3.附件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②获奖证书及主要研究、创作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个人简介材料(500字以内));④征求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材料。
报送材料时间2018年10月12日;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律用A4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地区、本单位、本界别德才素质好、在国内或者省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2.相关单位要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附件:1.宜昌市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表
2.宜昌市文化名家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0月8日